开放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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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南大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试行)

一、总 则


1、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基地。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为更好地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作用,促进对外开放和人才交流,根据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08]539号)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8]5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室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2、按照国家科技部有关文件的要求,开放基金项目经费从国家科学技术部下拨的开放运行费中划出。


3、开放基金项目用于资助紧密围绕我室研究方向的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具有较好应用前景的基础性研究项目。


二、开放对象和资助额度


1、国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它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均可依据本室研究方向(化学与生物传感技术、生命科学中的新分析技术、纳米和分子水平上的生化分析、新型分析仪器的研制以及化学计量学)向我室提出课题申请。同时,本室鼓励相关交叉学科研究人员申请。


2、开放课题的资助额度为3万元/项,每年20项。资助期限为2年。


三、开放课题申请程序


1、《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南大学)开 放 基 金 课题 申 请书》电子版,可以在本实验室主页下载(实验室网址:http://cbsc.hnu.cn)。


2、申请受理时间:每年81日~930日。


3、申请者填写《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南大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邮寄到本实验室办公室(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大学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收件人:庞新宇;邮编:410082;电话:0731-88821848),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 cbsc@hnu.edu.cn

)。


4、高级职称科技人员(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可直接申请,其他科技人员申请需一名高级职称科技人员推荐。


5、申请课题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资助,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批准意见后纳入资助计划。开放基金课题的审批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四季度。


6、申请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不再退回,请申请者自留底稿。


四、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


1、开放基金项目经费划拨到项目负责人单位,严格按照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和项目申请书预算执行。


2、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范围: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包括测试费、仪器设备租用费、材料费、加工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学术活动和旅差费等)。


3、项目经费使用需符合国家专项经费管理制度、湖南大学和申请者所在单位财务制度。


4、项目结题后,节余经费由重点实验室收回。


五、开放课题项目管理


1、开放课题项目批准后,由实验室向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发出《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南大学)开放课题批准通知书》。项目负责人须填报《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南大学)开放课题承诺书》,并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实验室办公室。


2、中期检查:开放课题项目执行中,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全面负责管理、组织协调;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研究计划的实施,在项目实施1年后须报送《开放基金课题中期检查报告》,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


3、结题:在项目实施第2年须填报《开放基金课题结题报告》,并提交署名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向实验室提出申请并批准。


4、实验室将对各课题的研究工作进行评价,对于完成情况优秀的项目,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批,可申请延续资助。对执行中研究课题因故中断无法继续、或所资助课题未经批准严重偏离研究目标,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实验室有权终止或取消原批准经费。


5、凡由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研究成果依据相应的贡献署名,作者应包括本实验室相应的合作研究人员,重点实验室作为合作单位署名(中文:湖南长沙410082,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南大学);英文: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hemo/Biosensing and Chemometrics, Hunan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82, P.R.China)。


六、附 则


本指南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我室办公室负责解释。




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南大学)


20125